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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员工承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于青立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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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并约定损失包含用人单位调查、限止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公证费与律师费等。

2、未约定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需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的,很难得到支持。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违约需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进行明确约定,作为主张返还的依据。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在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时一定要明确支付项目,在支付单据中注明支付款项性质,以免要求返还时产生争议。

3、对于员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且达到一定数额的,用人单位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4、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时用人单位可以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监督剩余竞业限制期限内员工是否再次违约,如果员工发生新的违约行为时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再次支付违约金的,能否得到支持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在竞业限制协议中作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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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于青立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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