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时取消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时取消
赠与合同可以申请撤销,但是不可以任意撤销,以下情形可以撤销: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2.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需不需要公证
提醒您,赠与合同一般不需要公证。公证程序不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依法办理公证。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三、赠与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方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财产。
3.赠与财产的数量。一次赠与不同种类财产的,应分别载明每一种财产的数量。
4.赠与财产的质量情况。在附条件的赠与中尤其应当写明财产质量情况。
5.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附条件的赠与,应写明受赠人所负的义务。
7.需要办理赠与的财产登记等手续的,应说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和要求。双方就这方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等的规定。
8.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当事人可以对撤销权进行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在未约定情况下,当发生法律规定的事实时,赠与人仍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9.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例如,当事人认为需要向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可以约定办理公证的时间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