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妻子怎么分割丈夫名下公司的股权?
一、案情简介
最近的王女士有点烦恼,原因是:自从结婚后,先后和丈夫生育两个子女,丈夫便不让王女士外出工作,让其安心照顾两个孩子以及丈夫。不过奇葩的是王女士的丈夫十分霸道,从来不告诉王女士自己的收入和工作情况,丈夫只是每个月给妻子两三千元的生活费。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每月两三千只够勉强维持几个人的生计。期间,丈夫还多次出轨。为了两个孩子,王女士一直忍让。
人无伤虎意 虎有害人心。前几天丈夫突然提出离婚,没有任何补偿,让王女士户口直接迁回老家。为了逼迫王女士同意,丈夫还直接断了几个人的生活费,王女士忍无可忍,便想诉讼离婚。
不过,由于丈夫从来不告诉自己收入和工作情况,自己也只是听朋友说丈夫在外开企业挣了不少钱。王女士根本不了解具体信息,只是通过查询得知丈夫名下有一家企业,但是丈夫从分居后便将其中50%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案外人,现在如何分割丈夫名下50%的股权就成为重中之重。
二、律师说法
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途径。本着夫妻本是同林鸟的道理,律师一般都建议双方在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只对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时,选择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可以更迅速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尤其是双方之间还有孩子的情形下,优先建议选择协议离婚。
但是,协商需要双方同意,实践操作中最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怨气,很难达成一致的协议。诉讼离婚时,就需要搜集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然而,离婚诉讼一般耗时较久,甚至长达数年,会有给别有用心的一方留下转移财产一定的操作空间。如本案中,男方在分居时,就将公司股份以1元价格转让给他人。虽说可以维权,但是耗时耗力。
其次,对于离婚时涉及的有限公司50%股权分割,因为涉及到有限公司股东之间人合性要求,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同意直接分割股权,而是先让双方之间对公司的股权价值协商,协商不成的会选择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即,将应分割股权的相应对价给予妻子。至于股权评估时选择何种评估方法也会对评估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实践中,出于谨慎性原则,评估机构评估资产时一般会比市价通常低20%甚至更低,因此,律师在代理案件涉及评估时也要根据公司不同的行业以及规模等因素,选择更有利于当事人的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