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跃奇律师

徐跃奇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投资后被骗,怎么解除投资合同?

来源:徐跃奇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8
人浏览

在代理的几起投资合同纠纷中,发现当事人的经历比较类似,都是在投资合同签订后,把投资款或者股权转让款转让后,对方迟迟未完成工商变更,也为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导致投资者未能享受约定的权益。遇到类似的情况,通常会直接起诉诈骗撤销或者起诉解除合同,现实中,证明存在诈骗的事实需要达到较高的证明标准。实践中,当事人都会选择起诉解除投资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项。

一、案情简介

案例一: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9日,原告向被告转账3笔共计30万元。2020年2月22日,原告作为甲方与被告作为乙方签订《公司股东合作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唯一魅影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一魅影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告。公司由甲方股东投资设立,总投资额30万元,甲方占总投资资金的40%,乙方占总投资资金的60%。协议签订后,被告一直未完成工商设立。

案例二:2019年,原告与被告约定,原告出资100万元购买被告名下某公司10%的股份,原告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后,被告并未完成工商变更,之后,原告发现协议约定的案涉公司股份是分公司,实际上不存在股权。

 

二、法定解除的请求权基础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合同明确约定合同解除时间和解除情形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当事人未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下,欲要解除合同就需要和依法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律师说法

意思自治和鼓励交易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最高宗旨,解除合同则是双方对意思瑕疵的挽救,是对意思自治的矫正,所以法官在审判合同解除的案件时,都会秉持慎之又慎的做法。

判断是否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本人认为应当结合不同的合同类型来判断是否影响主合同义务。对投资者来讲,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投资增值,因此未变更工商变更等并不影响其权益的实现,即,工商变更登记并不是投资合同的主合同义务。而对主合同义务的判断需要结合不同的合同类型,不能以一概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未发生时让律师介入,远比在纠纷发生后让律师介入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建议遇到重大投资时,可以事先咨询律师等专业建议。


以上内容由徐跃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徐跃奇律师咨询。
徐跃奇律师
徐跃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998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徐跃奇
  • 执业律所:北京继来(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12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