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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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想要离职,单位不让其离职合法吗?

来源:刘文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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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员工都有过辞职的经历,有的甚至因为离职,单位不批准而产生矛盾。那么,员工提出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般情况下,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规定危及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辞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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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文玉
  • 执业律所: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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