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刘文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9
人浏览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
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以上内容由刘文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文玉律师咨询。
刘文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3554人好评:28
北京朝阳区财富嘉园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