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写的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分?
来源:刘文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8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因此,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以上内容由刘文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文玉律师咨询。
刘文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3554人好评:28
北京朝阳区财富嘉园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