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能亲自办理出售手续,应如何处理?
来源:孙随勤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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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能亲自办理出售手续,应如何处理?
1、 受托人与产权人夫妇双方共同办理委托公证,产权人夫妇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产权证原件,如果是公房还得提供原购房协议。
2、 如果产权人去世,携带业主遗嘱,所售房屋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原件,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无法出示有效的遗嘱证明或者在遗嘱中未涉及房产的,则元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合法继承人,全部的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签字。换发新证后,全部继承人为房产的共有权人,如由一人继承房产的,需提交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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