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亚娟律师

朱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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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综合,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关于租房你要知道的那些事儿

来源:朱亚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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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你必须知道的十个法律常识!帮你避免被坑

Q1租房前要干什么?

确认过眼神,对方有权租  

尽量别和二房东签租房合同,找房东签。除非二房东证明房东同意转租。否则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是无效的,房东有权把你赶走。

1)如果从房东处直租:

最好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原件身份证件。最好让房东出具产权情况证明(房东到房管局打印),这个是为了确认房东有权出租房屋(比如,房屋在出租前就被法院查封了;或者房子已经卖给第三人了,作为租客你是不能主张“买卖不破租赁”的(见下文讲解)。后果就是你被赶出来!)。

2)如果从二房东处转租

最好和房东签订,不要和二房东。如果实在要从二房东手里转租,记得查看二房东和房东的合同,留心二房东的租期何时到期、房东是否同意转租。

3)如果从中介公司处租房:

注意:一定要和公司签,之前有中介公司员工私自签合同后跑路的情况,出了事你可能无法找中介公司。

Q2:怎么签租赁合同?

1.口头行不行?

可以倒是可以,但是租期超过半年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那如果租期超过半年,但没签书面合同的后果是啥?

你和房东之间就是“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意思就是:你有权随时不租走人,房东也有权随时决定不再租给你(当然房东得提前告诉你,具体提前“几天”以合理为限。实践中法院可能会依据租客搬迁、另寻住处的难易程度,可能提前几个星期;也可能提前1个月不等。要依照实际情况而定)。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Q3:租金怎么交?

可以和房东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实在确定不了应该什么时候交,法律帮你想好了:租期

    假设租期是1年半,自2017.1.1起租,如果没有约定也无法确定交租金时间,法律规定你应该在2018.1.1交1年租金,剩下的租金在剩余半年到期后交完。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Q4:押金怎么给怎么退?东西坏了怎么修?

1.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这些都需要合同里写明白。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租房合同要写上:房屋名称、地址、租期、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期限、房屋维修条款等。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 怎么避免房东以各种理由扣留押金?

最好事先在合同里约定好:押金多少?押金押的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不退还押金?(比如人为损坏房内物品;如果转租或提前退租,押金退不退?如果找到新租客,押金直接给房东还是给你)而且,交完押金后一定要房东出具一张押金条。万一发生纠纷,证明你交过押金。

其他建议

租前和房东确认屋内所有瑕疵并拍照,可以给房子里的家具物品列个清单并附上照片让房东确认签字,防止房东诬赖你损害东西;

没签合同前坚决不给租金,收了押金必须要给押金条,交了中介费要留收据(最好保存一切收据)。

Q5:租期满了还想租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房东没异议,你们之间就还是原来的租赁关系。只是租期成为了“不定期”,同样适用上面提到的不定期租赁,就是:你和房东都随时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想继续长期租房,作为租客的你最好还是再和房东续签一份书面合同为好,图个安心。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Q6:租期内,东西坏了我修还是房东修?

房东修。他不修你可以先修,维修费用还是算他头上。

但是这里的“东西坏了”指的是正常使用下的自然损耗,不是你强行暴力损害,否则当然是你修。除非你和房东约定说你负责维修,这时维修的责任转嫁到你头上。或许你可以因此要求房东降点儿房租。谁叫维修本来就是房东的义务呢?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Q7:我有权转租吗?

可以,但是必须经过房东同意否则房东有权把“二房客”和你一起赶出去。(这里为了叙述便利,把你转租给的人称为“二房客”)

如果房东同意,你就是“二房东”。作为二房东,一定要找靠谱的人,因为如果二房客造成房屋损失,是由你来担责的。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Q8:在租期内,如果房东要卖房子怎么办?

不要怕,你仍有权利租住在房子里,直到租期届满。买房子的人无权赶你出来。这就是上文提到的“买卖不破租赁”。(当然,前提是,在房东卖房子前,你就已经开始租了。如果卖房子发生在租期前不适用这条,买房子的人有权不把房子租给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开头让你在租房前看一看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子有没有被转让)。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Q9:如果我觉得住得挺好不想搬,也正好有了钱,想从房东手里买下来ta的房子可以吗?

可以的。作为租客,你享有优先购买权,当然了,这个前提是同等条件下,就是说你不能出价比别人低。如果你出价和别人一样高,房东必须卖给你。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Q10:怎么避免遇上黑中介?

多长个心眼,先确定对方资质。

目前市面上有正规中介,但也不乏一些骗子。这些黑中介可能会拿看房为名义骗“看房费”、“信息费”;或者其提供的是虚假的租房信息;或没有中介资质,压根是违法提供中介服务。

  律师提醒: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租房时擦亮眼睛,多学习法律常识才能避免被坑,希望对于在外打拼的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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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亚娟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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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朱亚娟
  • 执业律所:天津行通(郑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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