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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媒体曝光、不信法律”就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量:0

很多被征收人遇到不合理征收,第一想到的不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而是上述方法,甚至根本不相信法律,即便上述方法并不能解决他的问题,也仍坚持着,到最后也许会有人能从中获得补偿,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做无用功,最终也没有得到合理补偿。还有一部分人意识到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想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那是为时已晚,已经过了维权期限,即便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也是无能为力!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跳过上述思想误区,及时寻求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盲目相信上访


实践中,还有部分当事人盲目相信“信访”,尽管不少访民都抱怨上访就是踢皮球,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却还是有人将信访当作最信任的维权途径,遇到事情就想上访。


各位当事人一定要明白: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绝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信访之后,最终还是要走司法程序维权。甚至还有不少当事人因为将所有精力和希望都寄于信访之上,几年之后,事情没有解决,当事人再想走司法途径维权,才发现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才好。


事实上,信访最多只能起到辅助的推动作用,如果确有上访必要,相信您委托的律师一定会给您具体的建议。


因此,在维权过程中,各位当事人还是要相信自己的律师,听从律师建议,将重心放在诉讼和谈判上,通过和律师的精诚合作来争取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


盲目相信媒体曝光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媒体曝光,事情很快就会在网上发酵,影响力十分广,似乎能够给相关部门造成很大的舆论压力,敦促他们解决问题。


但是实践中要想通过媒体曝光解决问题却远没有想象的这么轻松。一来,媒体选取新闻素材追求实效性、新颖性、舆论性,对于当事人来说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是关乎生存的大事,但是对于媒体来说可能并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因而不愿报道。二来,实践中很多情况是主流媒体当事人够不上,当地媒体不敢报道,小众媒体即使愿意报道也没有多大效果。


况且,即使通过媒体报道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如果政府部门不买账,我们也无可无奈何。毕竟这也也只是促使事情解决的一种辅助手段,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当然,媒体曝光也是一种解决途径,当事人完全可以将此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但是切记不要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媒体曝光上,更不要因此忽视了谈判、诉讼,毕竟这才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途径。


不信法律,不相信民能告官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会存在这种想法:政府早已和法院串通一气,法院不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打官司的话自己必输无疑,不过是白白浪费律师费。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当事人面临征地拆迁的赔偿问题时,往往就直接放弃了法律维权这一重要途径。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行政诉讼中确实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问题,也不排除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干扰。


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的权利,我国也一直在尝试通过完善法律等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说,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的方式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此外,诉讼也好,上访也罢,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合理补偿。因此,官司是赢是输不是最重要的,如果通过诉讼手段提高了补偿标准,诉讼目的也就达到了。因此,当事人千万不要因为“官官相护”这种固有思想就放弃法律维权的道路,无故丧失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相信上面三种情况是被征收人的一个思想现状,很多被征收人遇到不合理征收,第一想到的不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而是上述方法,甚至根本不相信法律,即便上述方法并不能解决他的问题,也仍坚持着,到最后也许会有人能从中获得补偿,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做无用功,最终也没有得到合理补偿。还有一部分人意识到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想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那是为时已晚,已经过了维权期限,即便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也是无能为力!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跳过上述思想误区,及时寻求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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