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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郑浩霖律师-对于工伤治疗费由谁承担

来源:周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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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治疗费由谁负担


工伤治疗费一般由保险公司支付。未投保的,由投保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治疗工伤的,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以及工伤职工在统筹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资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工人医治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用人单位除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金外,还需向工伤职工支付一定的赔偿:


1.工伤住院伙食费、异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因工负伤的住院伙食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出差伙食费标准的70%发放;经批准转到其他地方就医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员工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如不能自理,由用人单位派人代为照顾,随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对伤残等级为5级、6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受伤员工,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其工资的70%、60%。


5.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受伤的员工5到10级,谁是谁的残疾程度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在该地区的平均月薪员工前一年终止劳动关系时。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在此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的具体支付,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不同情况,特别是不同费用标准认定的情况进行法律认定。如果对支付相关费用有异议,可以提交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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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周锋
  • 执业律所: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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