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锋律师

周锋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纠纷

女方坚持要孩子,男方是否免除抚养义务

来源:周锋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01
人浏览

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并明确表示不要孩子,双方协议约定女方中止妊娠,男方给女方一笔补偿,女方已经拿到补偿款,但事后反悔,又生下孩子。此时,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义务?


答: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有的会因为生育问题签订协议,但生育权属于人身权,因此,限制生育权的协议,应归于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受父母关系是否离异而影响,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免除对其子女的应尽义务,这主要是基于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保护而设的规定。女方执意生育不能免除男方作为父亲的任何义务。男方在此种情况下,仍要承担抚养义务。


以上内容由周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锋律师咨询。
周锋律师
周锋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99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站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周锋
  • 执业律所: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51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
  • 地  址:
    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