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忠诚协议的注意事项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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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忠诚协议重在为缺乏安全感的一方一定的保障,那么在订立的时候有些约定需要注意。
首先,在忠诚协议中写明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在约定协议内容上,最好以财产分配为主要内容。
双方可以优先选择有价值的财产约定如何分配,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在发生违反忠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婚后取得的一部分财产直接归无过错方所有。就约定的财产需要写清楚财产的具体信息,若约定的是房屋,最好写明该房屋的详细地址或房产证号。由于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是需要变更登记,最好同时约定明确相应的辅助义务,并约定一定的违约金,以督促过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其次,在忠诚协议中不要使用“净身出户”,在大家的意识里,“净身出户”是对于过错方不能取得任何财产,但这个词不光包含了财产关系的“净身”,还包含调整人身关系的“出户”,即过错方必须离婚,但这样的约定属于是违反了法律关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因此约定是无效,并且在实践中存在认为“净身出户”属于限制当事人离婚自由而无效或不予受理的案例。
那么不写“净身出户”,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过错方可以在分配财产的时候分配得到比例较低,例如20%-40%之间的比例比较合理。
最后,忠诚协议不要有污损或书写不清,保证协议的有效性。方便的话,可以邀请亲朋好友作为见证人见证协议的签署,对于加强法院认定该忠诚协议有效性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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