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假房源造成损失,中介承担巨额赔偿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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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假房源造成损失,中介承担巨额赔偿
该上海房产案基本案情:甲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发布一则房源信息,陈某欲购买该房屋遂联系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中介公司带陈某看房后,陈某承诺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若干元。后陈某与案外人周某签订上海房产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在合同经纪方处盖章确认。合同签订后陈某向周某支付定金10万元整,周某将其中5000元转账至中介公司账户。次日,中介公司前往房管局查房产信息得知上述购房房源为假房源后报警并告知陈某,陈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陈某要求中介公司赔偿损失未果,遂诉至法院。
该上海房产案的审理结果:判定甲中介公司对买方陈某赔偿损失10万元。
上海房产律师:中介公司应当保证交易房源真实,谨慎妥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案甲中介公司在房地产买卖契约中将自己列为经纪方,促成了陈某与周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陈某与中介公司之间成立居间合同关系。甲中介公司应当对周某提供的虚假房源进行核实,而中介公司却未履行相关义务,对涉及房屋产权真实性这一重大事实,没有核查清楚,存在明显过错,造成了陈某的经济损失,因此应承担赔偿陈某购房损失10万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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