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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纠纷案例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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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

    一则上海房产案例,经由某上海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在与中介公司业务员小赵接洽的过程中,提出自己并无人才引进上海房产购房资格,但业务员小赵向肖先生做出了保证,只要支付9000元便可以代办,承诺如果没有成功办理,退还相关费用,完全不会影响房屋的交易。于是某并没有对此产生什么怀疑,便签订了合同,支付了3万元定金。之后中介公司却没有办法为肖办理购房,双方的上海房产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肖先生没有购房资格而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房主主张没收定金,中介人员却声称自己并无责任,此时肖先生方觉踩入中介公司为了促单不负责任宣传与承诺的“坑”,支付给房主康女士的定金索要无门,可谓“赔了房子又折金”。

    此上海房产案中,认为,中介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并未按照约定为其办理,导致了肖某的损失,请求中介公司进行赔偿,但公司将责任推到了业务员身上,拒绝赔偿。肖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赔自己的定金损失。法院判定上海房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中介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肖先生提供居间服务。房屋中介业务员小赵向肖先生提供服务时承诺能够为原告办理购房资格,但没有成功办理,导致上海房产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金没有办法作为房款或者是进行返还,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中介公司认为上述业务员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但是该业务员的承诺和公司的服务相关,且中介公司提出承担定金损失即视为追认了业务员小赵的行为,故应当由中介公司承担实际的赔偿责任。该上海房产的最终裁判结果: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向肖赔偿损失3万元上述上海房产案例中,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由于不规范居间服务,为了成交进行虚假承诺,进行违规操作,导致房屋买卖交易受阻,购房人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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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程智华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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