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辖一般是上级法院审理上级法院受理案件,变更刑事案件管辖主要是包括两种:一是上级人民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级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者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更为事宜,更能有效地威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另一种是下级法院认为案件是上述情形需要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请求移送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