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李嘉惠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及处理方式

来源:李嘉惠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5
人浏览

前文曾对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过界定,那么受疫情及抗疫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及时履行时,一般可以适用不可抗力的事由。此时,合同主体如何继续对合同继续进行履行及处理操作呢?

(一)合同可以延期履行的

暂时不能履行,但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延期履行,并签署补充协议。

(二)可通过变更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的

根据合同性质和目的,可通过变更合同部分条款,如调整变更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方式、增加删减合同项等,从而达到合同目的,但前提是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变更合同条款,并签署补充协议。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签订合同之时的目的不能实现,可通过解除同的方式,减少自身损失,但应注意履行相关的通知义务。


以上内容由李嘉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嘉惠律师咨询。
李嘉惠律师
李嘉惠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810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与环宇道交口海颂广场76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嘉惠
  • 执业律所: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57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与环宇道交口海颂广场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