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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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对于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应从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经营、是否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是否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追认等方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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