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意味着可以房地一体继承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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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被单独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定州市继承农房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内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同时获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被继承宅基地地上有房,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人身份。
法定继承人范围按照《民法典》规定执行,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人享有依法定顺序平等继承被继承人房屋的权利,优先继承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无宅基地的继承人的房屋。
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与被继承人属于同一资格权户的继承人有权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地上房屋的继承,继承人只能主张继承地上房屋的折算价值。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继承农房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确保继承过程合法、公正,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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