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程序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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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程序:
已经产权登记的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用途的认定,以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
不动产权证未标注的或者标注的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
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房屋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拟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以及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不明确或者与现状不符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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