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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件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可以直接判离婚】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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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说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经调解无效,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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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郭敬坡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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