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可以查询的内容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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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其中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登记原因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询问、实地查看或调查、公告等形成的审核材料;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复函、意见以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依法应当保存的材料等。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及各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市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是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档案馆、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具体事务。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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