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普通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进行识别
7.1 就普通公司而言,识别关联方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该《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7.1.1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7.1.2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7.1.3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7.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下列各方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1)该公司的母公司。
(2)该公司的子公司。
(3)与该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企业。
(4)对该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公司的合营企业。
(7)该公司的联营企业。
(8)该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公司活动的人员,通常为公司董事和经理层人员(或称高级管理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7.3 在普通公司的各关联方当中,应尤其关注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