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来源:蔡莉莉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25
人浏览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21元/年、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21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145元/年、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43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2018年度城镇居民误工费208.95元/天,农村误工费165.78元/天。
四、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合计为6355.5元/月,福州市6931.25元/月,厦门7096.33元/月,莆田5420.83元/月,三明6600.17元/月,泉州5492.92元/月,漳州6214.75元/月,南平5832元/月,龙岩5841.17元/月,宁德6080.92元/月,
以上数据来自于福建省统计局。
以上内容由蔡莉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蔡莉莉律师咨询。
蔡莉莉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1053人好评:160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路17号帝源首座四层(红星美凯龙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