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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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事故认定全责无证驾驶无证车辆致他人死亡律师辩护缓刑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量:0
一、案情简介
2022年XX月XX日XX时许,被告人A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汽车,在某右转弯专用车道,违反禁令标志,由北往南直行驶入某路,与在路口南侧由东往西步行的被害人B某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B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A某报警并随伤者前往医院,民警勘查完现场后到医院将被告人A某带至交通警察大队进行调查,被告人A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经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被告人A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另查明,本案民事赔偿问题经本院民事判决及被告人A某与被害人家属协商,由被告人A某在保险赔偿范围外赔偿及补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共计25余元(已支付20万元,其余5万余元待刑事案件生效后从取保候审保证金中扣划),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A某表示谅解。
二、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A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A某的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中合理部分,量刑时予以考虑。被告人A某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A某已妥善处理民事赔偿问题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量刑时予以考虑。据此,本院为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利。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A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