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锐律师

张锐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

来源:张锐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04
人浏览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以上内容由张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锐律师咨询。
张锐律师
张锐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75人好评:4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228号杭州来福士广场T2-11、12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锐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杭州
  • 地  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228号杭州来福士广场T2-11、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