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律师有价值的辩护工作
来源:刁乃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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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需要关押在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此时,他们最渴望的是解除羁押,获取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委托后,辩护律师根据相关案情就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一旦取保候审成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羁押,人身获得自由,取保候审也是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工作。因此,取保候审是律师具有价值的刑事业务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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