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投放带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来源:戴振宇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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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厅投放带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比如捕鱼机,想象你周围的朋友,有没有中招的?开设赌场罪量刑较重,起步五年以下。
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毕竟不能明目张胆的适用人民币等货币进行结算,这就衍生了游戏币和货币的计算,从而有人为获取高额利润铤而走险从事这一结算或协助达到赌博目的业务,从而也导致这一批人涉嫌刑事犯罪。
当然具体案情不同,犯罪的定性及量刑也不尽相同。但无论是作为赌博罪的共犯,还是作为开设赌场罪的攻防,如不是犯意的发起者、组织者,一般会认为是从犯,对应罪名应定性为所提供帮助的罪名,比如赌博组或开设赌场罪。
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但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经人民法院审判,判决生效后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当然即使判决生效了,也不是没有错案的可能,实践中通过再审程序改判无罪的案例也不鲜见。
证据是否充分,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可以排除的非法证据,是否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等等,总之这是个专业的活,需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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