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能取保候审,
来源:戴振宇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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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犯罪,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的情况,很多人很关心能否取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已经详细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能否取保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取保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比如年龄、身体 状况、社会表现、认罪认罚等情况。同时很关键的一点犯罪嫌疑人是否值得适用更加严厉的强制措施,比如逮捕、监视居住。那如果依法可以不逮捕、不监视居住的,一般就可以取保。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注意以上八十一条第三款“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意味着只要有故意犯罪前科,且本罪可能徒刑以上,就应当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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