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律师

陆丰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

擅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房产纠纷

132-6721-1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破产前企业为何需要进行清产核资

来源:陆丰律师
发布时间:2023-10-19
人浏览

  一、破产前企业为何需要进行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确定企业的财产状况,以便确定企业的清算方案,以及清算后的财产分配方式。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确定企业的财产状况,以便确定企业的清算方案,以及清算后的财产分配方式。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确定企业的财产状况,以便确定企业的清算方案,以及清算后的财产分配方式。

  二、企业破产如何安置职工

  可以如下安置:

  1.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2.与员工协商,鼓励员工自行就业,和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推荐员工就业;

  4.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给付代通知金;

  5.企业因自身原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协商一致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申请破产后有什么后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变化:

  (1)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受理。

  (2)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以上内容由陆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陆丰律师咨询。
陆丰律师
陆丰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6127人好评:142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东省深圳福田彩田路红荔路交汇处中银花园办公楼B栋25A
132-6721-1888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陆丰
  • 执业律所:广东华世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3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
  • 咨询电话:132-6721-1888
  • 地  址:
    广东省深圳福田彩田路红荔路交汇处中银花园办公楼B栋2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