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为何被无罪释放?
来源:杨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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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事人左某父子,于2018年10月份时因乘坐出租车与司机发生口角,进而双方发生互殴,致司机受伤。后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无果。这是案件的背景。
2019年9月份,左某父子突然接到派出所电话,让他们去派出所去一趟,左某父子以为又是调解,欣然前往,刚进派出所,一副锃亮的手铐便拷在了左某父子的手上,警官告知他们,因其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
杨律师接受左某妻子的委托后,与出租车司机多次进行了沟通,因之前公安机关的调解双方多次不欢而散,此次杨律师与司机的沟通难度超出想象。司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只要求依法解决就行。此路不通了。
杨律师当然不会就此放弃啊!通过仔细分析案情,杨律师发现了一个问题,不对啊,对方只伤了一根肋骨,为何被评为轻伤?这显然评不上轻伤啊!与警官沟通的结果是,这个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没有问题。公安机关不愿意放人,还有检察院呢不是?
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左某时,杨律师第一时间与办案检察官联系,提交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被害人的伤情不构成轻伤,本案依法不构成刑事案件,检察院认真听取了我的意见后,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嫌疑人左某父子无罪释放!本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案件的细节,有些细节甚至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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