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毕业于法学院法学系,毕业后从事了五年的公安工作,其在从事基层公安工作时发现,很多基层群众不懂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感于此,其弃武从文,立志让所有的人都打得起官司。由于其本身系从公安队伍中出来的,对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的的办案流程非常熟悉,亦有相应人脉,可协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尤其精于刑事辩护。其在办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害、离婚等案件中亦颇有心得。执业多年以来,以认真负责、力求完美的的执业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杨龙律师毕业于法学院法学系,毕业后从事了五年的公安工作,其在从事基层公安工作时发现,很多基层群众不懂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感于此,其弃武从文,立志让所有的人都打得起官司。由于其本身系从公安队伍中出来的,对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的的办案流程非常熟悉,亦有相应人脉,可协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尤其精于刑事辩护。其在办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害、离婚等案件中亦颇有心得。执业多年以来,以认真负责、力求完美的的执业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接受委托后,杨律师仔细询问了陈某公司情况及他在公司的地位、作用,从维护其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杨律师将该app的功能与腾讯qq旗下斗地主做了一个比较后得出结论,如果该app涉嫌赌博,那么毫无疑问腾讯qq斗地主也涉嫌赌博,此为其一;其二,抽丝剥茧,本案中获利最多的是谁?恰恰是因为众多的微信群主,为了谋求利益(暂不论该利益是否合法),利用了公司为了推广这款游戏的迫切心理,收取众多玩家每一局2-3元不等的费用;其三,我的委托人陈某是负责技术的,其本身的工作就是让这个app能正常使用,但是这个app是如何使用,是怎样推广出去的,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负责人以及众多的微信群主,从这个角度来看,陈某的主观上是没有赌博或参与赌博的故意的;其四,各个微信群的在群主的管理下,具体是如何使用这个app,是否用于大额的赌博,显然已经超过了本案中我的委托人陈某的认知范围。作为该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陈某的职责也仅限于维护公司的服务器,及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
通过本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时,最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也要保存好上班的工作服、工作牌,必要时可以每天通过摄像或拍照片的形式保存证据,工资如果是通过现金形式发放的,也要留存有工资表或签收记录,以防诉讼或仲裁时己方陷入不利境地。
本案系典型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首先确定原告的身份,本案中,杨某的妻子,杨某的女儿均有权提起诉讼,其次,董某涉及交通肇事罪,原告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董某本人无摩托车驾驶证,且该车已报废,没有投保三者险和商业险,虽然肇事者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事实上受害人家属至今未得到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法发[1993]32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9年9月份,左某父子突然接到派出所电话,让他们去派出所去一趟,左某父子以为又是调解,欣然前往,刚进派出所,一副锃亮的手铐便拷在了左某父子的手上,警官告知他们,因其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杨律师当然不会就此放弃啊!通过仔细分析案情,杨律师发现了一个问题,不对啊,对方只伤了一根肋骨,为何被评为轻伤?这显然评不上轻伤啊!与警官沟通的结果是,这个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没有问题。公安机关不愿意放人,还有检察院呢不是?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案件的细节,有些细节甚至决定了案件的走向。
建议积极应诉,协商解决问题。
这个具体可以咨询车辆管理所。
及时把钱退还给别人,取得谅解。
协商不下来就只有向法院起诉了。
你好,建议你及时向法院起诉你朋友。
你好,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