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律师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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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购买车库,务必实地勘察,避免缩水

来源:王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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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原告于2007年8月购买了一个车位,实地去勘察时车位为标准面积,于是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购买该车位。但并未注意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以及附件中的图纸,实际上合同约定的与实地勘察的并不一致,约定的套内面积为10.66㎡,户型图中显示该车位宽度2.4m、深度4.44m,案涉车位位置中有三个车位,实际上只有两个,之后原告取得该车位的《房地产权证》。由于案涉车位原告并未实际使用,因此对车位的情况不太了解,现欲出售该车位,才发现原来的两个车位变成了三个车位,相应的面积也缩水,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实地测绘车位未达到行业标准,为此,原告特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车位面积,赔偿损失。


律师提醒:目前车位的面积国家没有强制标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100-98(实施时间1998年9月1日)4.1.3、4.1.4、4.1.6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1.5、4.3.3、4.3.4之规定,垂直通车道方向的最小停车位宽度为5.3m(即深度),平行通车道方向最小停车位宽度为2.4m;小型汽车与立柱间最小净距要达到0.3米,汽车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间最小横向净距0.6米、纵向净距0.5米的标准。本案中由于产权证和合同约定的面积是符合标准的,但实际上面积不足,当事人没有注意合同的户型图,又没有实际使用,导致现在才发现问题,维权难度较大,而大多数法院都不愿现场勘验,申请司法鉴定,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在此特别提醒:购买车位,务必实地现场勘察,签订合同时务必查看户型图,避免车库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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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健
  • 执业律所:上海融孚(重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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