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拿到了不合理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应包含哪些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补偿费用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4.停产停业补偿: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拆迁补偿款发给户主吗

  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