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违章建筑举报的时候,对于违章建筑所有人来说,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去进行处理的,那么城管强拆违章建筑主人不在家违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城管强拆违章建筑主人不在家违法吗

  违章建筑是指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对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设施、违法设立的标示牌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必须遵守下列程序:(一)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由当事人自行拆除;(二)当事人无能力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代履行;(三)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要有强制执行通知书。

  二、违章建筑必须多久拆除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

  第 4 条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 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 (市) 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 5 条 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三、城管强拆违建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补偿没有到位不得强制拆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另外,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2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后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结束,到现在已有3个多月,尚无最新进展。而近日来,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命案不断,半年来,以血抗争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

  中央严管征地拆迁业界呼吁加速立法

  尽管这份紧急通知没有向媒体公布,但因为其重要性还是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最新一期《瞭望》杂志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该文件的全称为《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据了解,这还是5月18日《湖北日报》报道该省省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时,外界才知道此事,并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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