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华律师

李江华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来源:李江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1
人浏览

用户问题:离婚后,丈夫不让看孩子,而且从来不管孩子,能否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解答: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而在之后抚养方一旦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资格的时候,另外一方就可以申请孩子抚养权的变更了。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内容由李江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江华律师咨询。
李江华律师
李江华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 2736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联纺路与东柳大街交叉口安居东城商务楼C座11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江华
  • 执业律所: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4*********31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联纺路与东柳大街交叉口安居东城商务楼C座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