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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法律常识

来源:周皓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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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是社会最重要的组成单位,几乎每个人都会成为参与者,婚姻问题也常常成为生活幸福与否的关键,正确处理好婚姻问题,于家庭于自身都极为重要。

 

 

道广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事务部 长期致力于婚姻家事案件在争取抚养权、财产等方面经验丰富截至目前,已为客户争取财产数亿元,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婚前篇

 

1、谈朋友、搞对象,日常礼物能够要回吗?

这要分两点来看:

1)恋爱期间请客吃饭、过节送礼一般认定为赠与,不能返还。但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婚戒、汽车、房子等,分手的话,一般可以要求返还。

2)恋爱期间有的借贷往来如借钱投资、借钱还债等,无论是否分手都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2、分手索要“青春损失费”能要到吗?

 

分手时索要“青春损失费”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公序良俗,一般不为法律所支持。即使对方书面承诺说要给“青春损失费”,那属于赠与。但是赠与在完成之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分手补偿,如流产造成的身体损伤等,具有补偿性,一般会得到支持。

 

 

结婚篇

 

1、办酒席,拜天地,关键紧要是登记

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酒席、走亲戚、拜天地不是婚姻。只有经民政机关登记才算合法夫妻。未经登记的即使以夫妻名义生活,也视为是非婚同居关系。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的保护程度不同。非婚同居关系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经营公司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稿费、专利费)
  (四)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除非指明给个人)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婚前买的房,婚后把配偶的名字加上了,还是个人财产么?

婚前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加上配偶名字视为对个人财产作了共有处理,该房子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篇

1、离婚方式有哪些呢?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均同意离婚,而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就财产子女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的标准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常见有以下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离婚时两岁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该支付多少?如何支付?

 

民法典》规定哺乳期的孩子由母方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至周岁之间,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抚养权确定标准。

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问题,确定抚养权时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定期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抚养义务人月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时,不超过月收入50%。抚养费可根据客观情势的变更适当提高或降低。

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特殊情况或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或按季度/年支付。

 

3、被人冒用了身份证“被结婚”怎么办?

 

可以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程序瑕疵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继承篇

 

1、独生子女怎么才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父母离世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离世,那子女可以完全继承。如果在世,可提前立下遗嘱指定其获得全部遗产。

 

2、工赔偿款、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性质上不属于遗产。但经与被继承人关系密切的各方协商一致,可按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3、遗嘱都有哪些方式?存有多份遗嘱时,以哪一份为准呢?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

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为准。不同遗嘱的形式不同,只有严格遵守遗嘱法定要求,才是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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