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皓律师

周皓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135-8156-1054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房屋被配偶擅自抵押,该如何维权?

来源:周皓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09
人浏览

邢某与招商银行抵押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邢某与陈某系夫妻,但感情已经破裂,长期分居。后陈某私自将邢某名下的房屋抵押贷款偿还个人高利贷209万元,而且与银行人员串通冒充了邢某的签名。后被邢某得知房子被抵押。因陈某失去联络,为维护自身权益邢某将抵押贷款银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

 

办案经过

 

邢某的诉请能否得到法庭支持的关键在于合同签名是否是邢某所写,为此代理律师紧紧抓住这一关键点,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但这遭到被告的强烈反对。但代理律师一再重申鉴定的重要性,最后法庭决定字迹鉴定。经鉴定,合同签名果然不是邢某所写。法院以陈某未经邢某同意擅自抵押房产侵犯了邢某的处分权,而且邢某签字被冒充对方有恶意串通之嫌,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抵押合同无效。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该案的胜诉,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200多万的损失。

 

 

律师说法。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但不代表可以擅自处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重中之重,任何处分行为都应协商一致。尤其在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中,更应当注意财产的安全。

 


以上内容由周皓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周皓律师咨询。
周皓律师
周皓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5616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M1512
135-8156-1054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周皓
  • 执业律所: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79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35-8156-1054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瑞达大厦M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