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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何时支付借款利息?

来源:兰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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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何时支付借款利息?

  首先,借款人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其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最后,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律作出了以下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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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兰倩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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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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