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范围
来源:阮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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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范围
针对下列事项,争议双方有权申请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委托: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是否构成过错;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4、诊疗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患者的伤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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