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女被推上手术台
来源:王凡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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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兴安医院因医疗事故致患者十级伤残,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政府网站消息,10月6日下午4时许,发现网络反映“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当前工作组已进驻安康兴安医院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
据启信宝显示,安康兴安医院于2020年8月因医疗事故被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H某某在兴安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经紧急抢救后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继续治疗,根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兴安医院有过错,该过错与H某某病情恶化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兴安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H某某因瘢痕处妊娠,接受清宫术过程中大出血,继而接受子宫动脉栓塞术,构成十级伤残。裁决:一、H某某手术治疗损失共计115254.76元,由兴安医院承担65%,即74915.6元;二、兴安医院赔偿H某某精神抚慰金4000元;三、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兴安医院承担975元,H某某承担525元。司法鉴定费23728元(其中H某某支付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花费11224元,兴安医院支付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花费12504元),由兴安医院承担15423.2元,由H某某承担8304.8元。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安康兴安医院又于2020年12月使用过期第二类医疗器械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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