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掉落水泥,这次物业赔!
2020年11月的一天,正在家中忙活的马大姐听到 “咣当”一声巨响,走到阳台一看,满地碎玻璃、地板开裂不说,竟然还有几块“不明”石砖块,抬头只见阳光棚上方被砸漏,可把马大姐吓了一身冷汗。
随后,马大姐在小区业主群反应问题,物业上门查看后发现是朱女士住的三楼窗框水泥涂层掉落。马大姐与朱女士及物业公司在社区组织下多次协商,一番扯皮推诿后,马大姐将被告朱女士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新颁行的《民法典》不仅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还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全方位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两被告很快就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该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尘埃落定,由被告物业公司当庭赔付原告损失,马大姐也接受了两被告的道歉。
高空抛、坠物乱象频发,一旦发生该类事件,相关责任主体都无法逃避。一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本案中,经查看现场,能明确该窗框涂层系建筑物自身外墙构筑物,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且此前小区也已发生过类似坠落事件,物业公司未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尽管《民法典》对高空抛物、坠物导致的受害人合法权益予以了充分保障,但在此要提醒诸位各类高层建筑的使用人、管理人、所有人,为了守护我们头顶的安全,大家还需共同努力,定期做好检查、及时清理外悬物、养成文明生活习惯、监护好自己的孩子,做到禁止高空抛物、严防高空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