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王历程 上海大律师 2014年12月
一、报警和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和乘车人、行人怎么办?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有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抢救受伤人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驾驶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轻微事故,分为两种情形:1、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和造成事故的原因都无异议,可以自行协商,应当撤离现场,恢复交通;2、如果对事实、成因有异议或赔偿打不成协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出警
首先:接到报警后,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
其次:出警。立即派交警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如果是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大影响的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给上一级交警和当地政府。
三、事故处理
1、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第一种,事故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撤离现场或虽撤离但协商未果的;第二种,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方式:可以由一名交警处理,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2、一般程序
(1)适用范围: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造成轻微伤但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较大财产损失;机动车无牌、无检验合格证、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证;驾驶人饮酒、毒驾。
(2)方式:事故调查不少于2人
(3)现场调查:组织救人;
设警戒线,在距现场来车方向50-150米处设置发光或反光的交通标志;
指挥:指挥驾驶人、乘车人在安全地带等候,勘查、指挥的车辆在来车方向的右侧开启警灯;
取证:确定当事人,控制肇事者,查找证人
通知其他部门:造成道路、通讯、供电等
(4)勘查现场
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应当现场摄像。
现场图应当由交警、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拒绝的应当记录在案。
(5)扣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及行车证的,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送至指定地点。但是不得扣留车上所载货物。
(6)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损伤、尸体、车辆及行驶速度、痕迹、物品及道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委托或指派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应在20日内完成,经区交警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四:事故认定书
1、时间: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车辆逃逸的,在查货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
2、内容:(1)当事人、车辆、道路、环境的基本情况
(2)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分析
(4)导致事故的过错级责任或意外原因
(5)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3、送达: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要求调解的期限和诉权
4、例外:逃逸无法查货的:赔偿权利人书面申请要求制作事故认定书,交警接到后10日内制作。无法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五、损害赔偿
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要求交警调解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内书面申请,,期限为10日。
赔偿项目:附上海、山东、浙江、安徽、江苏四省一市2014交通事故赔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