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龙律师

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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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夫妻财产约定法律知识

来源:瞿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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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夫妻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吗?

答:可以。

问: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吗?

答:可以。

问: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

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律师提示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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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瞿龙
  • 执业律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10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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