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兆律师

张德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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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四川-南充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 | 公司未与员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贪小利失大利

来源:张德兆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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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范某担任某公司会计,月工资为2000元。他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平时工作表现不积极,偶尔还犯错误。一次,范某又一次迟到,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范某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同意支付。于是范某提起仲裁,认为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同时,由于范某担任公司会计,知道公司很多财务上违法的地方,于是范某同时向税务机关举报该公司。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公司虽然主张范某工作不积极,经常犯错误,但这些不足以导致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裁决公司支付范某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务局经过调查,认定该公司有偷税行为,除要求补缴税款外,还对其进行了罚款。


律师点评


本来范某只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当时如果能够与范某好好协商,也许双方就能达成和解。但由于公司不同意支付,最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企业在处理与员工的日常纠纷时,应当尽量与员工协商解决,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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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兆律师
张德兆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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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北路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德兆
  • 执业律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1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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