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鹏律师

遇鹏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烟台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入了洞房退彩礼?

来源:遇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2-06-27
人浏览

        小两口不仅办了婚礼入了洞房,还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彩礼能退吗?

       答案是能,但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这是来自于福建厦门的真实案例,小伙子给了新娘和老丈人23万元彩礼,在举办婚礼并同居后又要求返还彩礼。最终法院判决在扣除婚礼支出费用后把剩余的彩礼返还给小伙子。

       本案中退彩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小两口还没领结婚证,二是某种原因导致双方再也不能去领结婚证了。

       大家要注意,男女双方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并不是合法夫妻,在法律上仍属于婚前同居关系,即使一方悔婚了,也是不违法的。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领证是结婚必不可少的步骤。


以上内容由遇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遇鹏律师咨询。
遇鹏律师
遇鹏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382人好评:10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四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遇鹏
  • 执业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51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烟台
  •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