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远律师

王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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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标准

来源:王智远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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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尚没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司法实践,考虑到《禁毒法》中对容留他人吸毒,情节轻微的,可行政处罚的情形,笔者建议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一年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涉毒类犯罪被刑事处理过或者在三年内因容留他人吸毒被行政处罚过两次的;

  (四)容留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死亡等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条文: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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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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