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好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有以下好处:
一、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众所周知,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的地位,经常以行政方式单方决定一些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有了劳动合同就为劳动者依法维权提供了重要证据。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调动,现在很多企业都有管理岗位、操作岗位和一线窗口岗位之分,不同岗位不管在薪酬、福利待遇还是工作环境都会有很大差距,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会约定劳动者的具体岗位,一旦企业违反合同约定单方变更工作岗位,那就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维权。就像《东莞日报》报道的,东莞的陈女士就有这样的遭遇,被单位单方调动工作岗位,“十年管理者,一朝变保安 ”。
二、为劳动者自主择业提供保障。有的劳动者工作一段时间后想去更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单位工作,但之前的单位会以种种理由要求劳动者缴纳一定数目的违约金,如果劳动当初与企业依法定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就会对依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事项有一个清楚的记载,避免了用人单位以返还培训费、各种单位补贴为由刁难劳动者。
三、为劳动者事后维权提供重要证据。很多劳动者在矿山、建筑工地、加油站等高危行业工作,时间长了难免会得各种职业病,有些职业病短时间内不会有明显症状,但若干年后就会发病,发病后工伤赔付艰难,因为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几乎为零,无法证明自己曾经同这些企业存在过劳动关系,如果那些人曾经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就有充分的证据去索赔,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个例,可见签订劳动合同有多么重要,就像中国的俗语“白纸黑字为证,空口白牙无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