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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偷税漏税后,个人或企业应怎么处理应对(流程、刑责等)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量:0

偷税漏税首先会由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如果税务机关经过稽查认为确实涉嫌犯罪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般是核查增值税发票。如果税务机关查明属实,个人或企业确实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的,可能会判处逃税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他人检举个人或企业存在偷逃国家税收的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务,可以采取以下行动。一、自查,立刻停用可疑发票。首先,如果你手头有那些可能有问题的增值税发票,赶紧停用。二、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如果税务机关调查,应该予以配合,而不是置之不理。尽快联系律师进行税务等法律咨询,由专业人员自省查账。三、主动补税。如果企业已经用那些虚开的发票抵扣了税款,那就得尽快补税,别忘了还有滞纳金和罚款。四、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对税务机关的处罚不服,那就得依法行政复议,保护自己的权利。

常见案例

案例一:A公司为了逃税,买了B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结果用了这些发票抵扣税款后,被税务机关发现调查A公司不仅得补税,还被罚款。

 案例二:A公司采购货物,收到了B公司开的增值税发票。后来查账发现这些发票有问题A公司主动报警。B公司被判了刑,A公司无责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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