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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信用卡/银行卡遭盗刷49万怎么办,委托律师起诉银行获赔偿案例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2011年,原告蒋某在被告XX银行办理一张XX银行卡。2014年7月20日下午,原告蒋某陆续收到该银行扣款短信,称他的银行卡分三笔消费交易了49万元。他发现该张卡还在身上,立刻拨打银行客服电话了解情况,发现卡是在欧洲被盗刷,于是原告蒋某立即要求办理挂失并向警方报警,却一直没有结果。此前一个月,原告蒋某在欧洲旅游刷卡消费,怀疑因此被盗走银行卡信息,并被人克隆复制,才导致盗刷发生。原告认为,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负有保障银行卡存、取款安全的和谨慎审查银行卡的义务,但被告未尽应尽义务,造成原告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遂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存款损失49万余元。


律师评析

1.原、被告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任何一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原告账户资金安全系被告应尽的义务之一,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记卡是原告向被告请求支付本息的凭证。银行卡为被告设计制作,被告银行由于技术漏洞而未能保证银行卡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的可复制性,复制原告银行卡与被告交易,不能视作是原告与被告的交易行为。被告未能及时识别克隆卡而向他方支付卡内存款,并从借记卡账户中扣取相应款项的行为,违反了储蓄存款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原告的利益,理应向原告作出赔偿。


2.关于“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被告对原告借记卡遭盗刷应当向原告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被告在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依法向持伪卡盗刷的人主张权利。因此,在无证据表明原告参与盗刷的情况下,本案盗刷行为是否刑事立案,并不影响原告基于双方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要求赔偿。


3.关于本案的格式条款。被告答辩时称,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凭交易密码指令即完成自助交易,凡使用正确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开户申请人本人行为,本案3起盗刷行为系凭原告预留密码完成,后果则应由原告承担。荆华律师认为,作为合同双方的发卡行与储户,各自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和密码保管义务。本案被告在知晓原告事宜后,一直以消极态度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原告虽然很可能存在过失泄露交易密码,但根据其报警记录等一系列证据来看,其一直控制保管着自己的银行卡原件。作为金融机构应更多承担向社会消费群体所应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不是以一些格式条款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4.近年来,存款凭空蒸发、银行卡被克隆复制现象频频发生,主要原因是储户在使用时被他人复制盗刷,或密码过于简单而容易被人非法获取。在此律师也提醒:在使用银行卡时一定要留意银行卡的正反面信息不能被他人盗取,银行小票不要随手丢弃,经常更换密码,不要在手机上任意绑定录入银行卡信息,不要使用默认密码登陆。


案件结果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蒋某人民币492108.2元;


相关证据

银行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书、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短信证据、中国移动通信通话详单、短彩信详单中国移动通信通话详单、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有当事人的陈述、XX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法律外延伸

在发现信用卡遭盗取后,持卡人应把握住黄金72小时,进行有效自救,特别不能忽视报警并证明人卡未分离。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修改账户和密码

马上修改账户和密码。这是持卡人收到盗刷短信后自己可以独立完成的事情,也是避免再次遭盗刷的重要举措。

第二步:信用卡挂失

第一时间联系发卡行,否认你的交易并且挂失或冻结卡片。现在银行人工客服电话大多是24小时在线,而且很多银行的信用卡临时挂失操作可以拨快捷键自助完成。挂失操作早一秒进行,就可以杜绝后面再次被盗刷造成的损失。

第三步:申请调单

挂失卡片的同时,持卡人向发卡银行的客服提出调单请求,要求银行告诉你可疑消费发生在哪家商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这种处理办法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但在网络消费诈骗中,也可以咨询涉事网站的客服,他们可以比银行客服更快地做出处理结果,或者提供更多与盗刷交易相关的信息。

第四步:刷卡证明

到附近的ATM机或POS机上刷一下,证明卡片就在你身边,然后保存交易凭条,或将交易凭条拍照记录。

第五步:报案

最后,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向办案人员出示银行卡原卡,取得报案回执或受案通知书等文件,也是证明“人卡未分离”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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